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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SN 政府網際服務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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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須知

列印
  • 本服務提供標準電信 (電腦) 機房空間,供用戶置放伺服器 (WWW、FTP、mail...),並經本網路連接至 Internet 之服務。
  • 申請本服務之機關所填具之「Co-Location業務租用及異動申請書」及機箱數量需求說明,逕送本網路服務受理窗口收件。
  • 為確保各機櫃之用電安全,機關承租機箱無空間與排插可供放置VTU-R等客戶端租用之網路設備。
  • 為確保政府機關重要系統之連線品質,若有需外部電路服務,GSN IDC僅提供高規格之GSN乙太專線、GSN FTTB企業型與GSN FTTB專業型(須採L2工法)等電路介接,相關網路設備請統一放置GSN IDC專屬機房網路室(GSN IDC內無法申請FTTB多機型及ADSL等電路,敬請見諒)。
  • 申請本服務之機關另須填寫「Co-Location防火牆異動申請書」,詳述須開啟的網路服務埠。(停止新申請防火牆服務,僅限原租用客戶防火牆異動申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