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GSN | GSN 申請須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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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各項服務申請須知下載 ( RTF 格式 )、( PDF 格式 )。 | |
| 村里辦公室連線政府網際服務網 ( GSN ) 申請須知下載。 ( RTF 格式 )、( PDF 格式 )。 |
| 申請須知目錄 (HTML) |
| GSN 介接標準 |
政府網際服務網各項服務申請須知
| 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九十年十二月十日(九○)會訊字第 ○○二七二六九 號函頒。 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九十一年十二月六日會訊字第0910025860號函修正。 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九十三年二月十八日會訊字第090300041251號函修正。 |
| 一、須知目的 為規範政府網際服務網(以下簡稱本網路,英文名稱為 Government Service Network,簡稱為GSN)之服務申請事項,特訂定本須知。 Top |
| 二、服務項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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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三、相關事項
文件,同時於申請書上指定各機關之聯絡管理人。 地址 ( 或臨時地點 ),應經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( 以下簡稱研考會 )專案審查 核准。 之各機關擬以原速率改接至本網路,僅需行文中華電信公司改接,無須重新填寫申 請書。如擬提升速率改接至本網路,視同新申請機關,須重新提出申請。 機關,須重新提出申請。 IP),原 IP 由申請機關負責位址歸還原網際網路服務業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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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四、受理窗口 本網路各項服務之申請、註銷、變更或電路改接,請向研考會委辦之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(以下簡稱中華電信公司) 單一窗口辦理。 Top |
| 五、專線固接連線 (Leased Line) 服務申請
公告者為準。 通訊流量超過百分之九十之用戶,得據此項本網路提出升速申請。 接或改接事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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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六、數位式用戶迴路連線 (Digital Subscriber Line,以下簡稱 DSL) 服務申請
連接事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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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七、光纖網路連線 (Fiber To The Building,以下簡稱 FTTB) 服務申請
連接或改接事宜。 關設施。 To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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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八、虛擬專用網路 ( Virtual Private Network, VPN ) 服務申請
業務往來機關 ),以數據專線或 DSL 方式介接本網路,建設跨機關內部網路( 以下簡稱Intranet)。 信公司提出。 路由器等相關資訊,應於申裝時於『GSN VPN業務通信對象需求表』中載明。 (255.255.255.252) 為原則,IP 指配時,用戶端使用單數 IP 位址,機 房端使用雙數 IP 位址。 申請一電路至本網路公開網段。 時程、繞送路徑等,以處理連接事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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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九、撥接連線 (Dial Up) 服務申請
Network, PSTN) 或整體服務數位網路 (Integrated Services Digital Network, ISDN) 撥接方式連接本網路。 戶,以業務特殊需要為限,須經研考會專案審查核准。 子信箱。帳號命名以機關正式英文名稱縮寫附以順序編號為原則,長 度以八位為限。與撥接服務有關之重要訊息,亦將透過此電子信箱通 知使用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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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十、電子郵遞信箱 (E-mail) 服務申請
信箱,以業務特殊需要為限,須經本會專案審查核准。 名以機關正式英文名稱縮寫附以順序編號為原則,長度以八位為限。 To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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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十一、虛擬電子郵遞主機 (Virtual E-Mail Hosting) 服務申請
域名稱 (Domain Name)。 箱帳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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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十二、虛擬全球資訊網主機 (Virtual Web Hosting) 服務申請
CGI、資料庫等設定服務。 機關識別碼命名以機關正式英文名稱縮寫附以順序編號為原則,長度 以八位為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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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十三、檔案傳輸 (FTP) 服務申請
路之固接用戶或撥接用戶,或透過其他網際網路服務業者連上網際網路。 名以機關正式英文名稱縮寫附以順序編號為原則,長度以八位為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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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十四、多點視訊會議連線 (Multi-point Video-conference) 服務申請
"視訊會議多點控制器 (Multi-point Control Unit, MCU)",供各機關連線以進行多點視 訊會議。 (384KBPS以上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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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十五、主機設備代管 (Co-Location) 服務申請
、FTP、mail...),並經本網路連接至 Internet 之服務。 需求說明,逕送本網路服務受理窗口收件。 網路服務埠。To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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